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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淀区办理台胞子女在京义务教育入学身份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

日期:2021-12-07

申报条件:

在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,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(适龄)按本市户籍对待。

小学入学办理程序:

1.信息采集

1)请台胞关注教育部门当年入学公告,按照规定时间访问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(网址:http://yjrx.bjedu.cn)”,进行信息采集;

2)首先选择入学意向所在区,点击进入“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”进行注册登录;

3)选择按京对待类别“台胞子女”,并如实填写其它关键信息;

4)注册完成后,可以继续补全完善详细信息,包括儿童信息、居住信息、监护人信息等。

2.身份确认

网上信息填写完毕并提交后,按照系统提示,可与相应区台办预约身份确认时间,并携带相关材料,按照预约时间进行现场身份确认。区台办会同区教委根据监护人提供的材料和系统推送的信息,在系统中进行确认。

3.入学工作

网上平台审核通过后,监护人可在平台打印信息采集表,具备入学资格后,根据要求进行后续入学流程。

转学、初中入学办理程序:

转学、初中入学台胞子女不参加信息采集,由区台办线下审核并将认定的台胞子女名单函告区教委,具备入学资格后,根据要求进行后续入学流程。

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

网址:http://yjrx.bjedu.cn,该平台有市、区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信息、技术服务电话、政策咨询电话以及各区辖区内的中小学信息可供参考。

附件:

 一、统一提供的材料

    1.监护人和被监护人有效期内的《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》(卡式《台胞证》)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
    2.台湾地区的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的原件及复印件(要有红章,要能体现孩子与台胞父母的亲子关系);

    3.致海淀区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入学申请书(内容包括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姓名、性别、台胞证号码或居住证号码、相互关系、申请原因、监护人联系方式、监护人签字等);

    4.由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居住证明(即《住宿登记表》,有台湾居民居住证者不需要提供)。

 二、分别提供的材料

通过入学身份审核需符合下列四种条件之一,除上述统一提供材料外,还要提供以下材料:

    (一)监护人在海淀区设立企业、投资

    1.有效期内《营业执照(副本)》的原件及复印件(投资者应为台胞,即法人代表一栏必须是孩子监护人台胞本人;或营业执照右下角列入股东名称者,此项由市场监管局开具投资证明也可以,每页要加盖市场监管局公章)

    (二)监护人在海淀区购置房产(房主是台胞)

    1.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或购买房屋相关有效资料(合同、购房发票、完税证明)的原件及复印件(合同要每页复印,一般有58页或64页)

    (三)监护人在海淀区就业

1.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(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)的原件;

2.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;

3.监护人所在单位有效《营业执照》或《登记证》(设代表处的)的原件及复印件;

    4.监护人所在企业性质为外资,除第3项材料外,还应提供《外资企业批准证书》的原件及复印件;

    (四)监护人一方为大陆籍且有房产

    1.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
2.结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;

3.大陆籍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
办理地址: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,海淀区政府931房间

咨询电话:825106718251069682577484